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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在签合同之前所签的认购书有效吗?

发表于2014-12-26

关于认购金返还一事。请问在签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之前,所签的认购书有效吗?注:认购书只需要买方签个字。这算不算格式条款呢,其中关于定金10000元的处理是这样描述的:七天之内必须办理完购房合同,否则七天后开发商可以在不通知买方情况下卖给第三者,所交10000元认购定金不予退还。这明显不利于消费者的事有没有法律效力呢?如果在七天之内申请退还认购金,能全部退还吗?开发商只退8000元的做法合理呢?另2000元能依法要回来吗?

大家知道吗

发表于2014-12-26

1、认购书是有效的;2、认购书属于格式合同;3、7天内可以随时要求退还全部定金;4、7天之后如果不能签订合同不是你的原因造成的,定金仍应退还。

发表于2014-12-26
zxy0204,您好!您所发的帖子“在签合同之前所签的认购书有效吗?”已被设置为精华帖,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。
发表于2015-01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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