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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石龙聚龙.御龙湾交楼货不对版

发表于2014-10-31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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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一个石龙聚龙•御龙湾3号楼的业主反应,该项目是2013年9月开盘,根据宣传单上的户型及销售人员的描述,3号楼1单元是”三房二厅二卫一阳台”的户型,他们参观了样板房的户型与宣传单上的一致,看上该单元的户型合理,于2013年10月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.签订合同时,也发现附在购房合同上的户型图与宣传单的户型不符,当时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就说这图是备案用的,交房一定按样板房的户型交付.(由于开发商采用饥饿营销的方式,我经过两次轮筹才订到该单元,故当时也确信现场工作人员的承诺)
2014年9月,开发商通知可以收楼,比购房合同的约定期限提早了半年.业主欣喜又期待到现场验楼.发现3号楼1单元的户型是”二房二厅二卫二阳台”,与宣传单及样板房的户型明显不符,业主当场向开发商的工作人员提出质疑,对方解释说”备案户型是这样,所以交付也是这样”,至于为什么跟宣传单及样板房的户型不符,工作人员还强词夺理的说”全东莞的营销手段都是这样的”,言下之意就是货不对版是房地产销售的潜规则.业主被开发商店大欺客的架势所震惊,于是当时没同意收楼,并提出整改意见.事隔一个多月,开发商抱着不处理不沟通的态度,并于收楼限期后计收管理费.


   现想请教市领导:

1、开发商这种销售手段是否涉嫌虚假销售?

2、这种销售手段如果普遍存在,作为房地产的上级监管部门是否已经默许?

3、开发商坚称的与备案图纸相符,实际上备案图显示是”一房二厅二卫二阳台”,跟现楼也不相符,这样竣工验收也能通过吗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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